新农村,新湖南

2019年09月19日
本文作者:胡彬彬  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中南大学教授、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全文19266字,读完约需42分钟。

 

导语: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在“三农”理论和实践上的又一重大飞跃,是在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和城乡发展趋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未来国家农业现代化进程,是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要求。

 

湖南绥宁丰收后的田野
胡彬彬 摄

 

近年来,湖南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工作,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湖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长,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为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打下了坚实基础。面对新一轮中部崛起带来的发展机遇,湖南将迎来乡村发展的新契机,应抓住机遇,乘势突破,要放眼世界,对比国内,立足省情,开创乡村振兴“湖南模式”,促推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

 

一、国内外乡村建设(振兴)实践和经验

 

(一)国外乡村建设经验

 

乡村衰落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已成为人类当前共同面临的挑战,是全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乡村振兴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经之路。纵观发达国家乡村发展历史,在工业化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经历了乡村发展落后问题,并形成不同类型富有成效的乡村复兴模式。借鉴发达国家乡村复兴经验,有利于启发湖南乡村振兴实践。

 

1.循序渐进型:德国村庄更新。德国的乡村治理始于20世纪初期,其中“村庄更新”是政府改善农村社会的主要方式。政府将其看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实践工作,通过适时调整法律法规,引导农村改革,逐步推进乡村发展。1954年,村庄更新概念被正式提出,在《土地整理法》中明确了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任务;1976年修订的《土地整理法》强调保持村庄地方特色,以整顿乡村社会环境;20世纪90年代,村庄更新通过政策调整,融入了更多科学生态发展元素,乡村文化、休闲、生态价值被提升到与经济价值同等重要的地位,实现了村庄可持续发展;步入“后乡村时代”,德国正在探索实施“自下而上”的“资源网络”整合模式,深入挖掘和借力人文资源与本地智慧,汇聚高校团队、民间团体、企业群体等资源力量,在乡村规划中尊重地方智慧和社会团体的价值,为乡村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2.综合发展型:法国农村改革。法国作为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只用了二十多年时间就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措施一是发展“一体化农业”。在生产专业化和协调基础上,由工商业资本家与农场主通过控股公司、缔结合约等形式,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企业发展方式,将农业及其相关的工业、商业、运输、信贷等部门结合起来,组成利益共同体,通过资金供给和技术指导,促进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开展乡村整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实现农村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以此推进乡村全面发展。法国农村改革中,尤其注重构建合作机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整合社会各类优势资源,以融合互促手段构建利益共同体,共同致力于推动乡村社会发展,形成工农共同发展的良性经济循环。

 

3.城乡共生型:美国乡村小城镇建设。20世纪初,美国城市人口膨胀,导致许多中产阶级迁居城市郊区,加之政府政策推动、汽车等交通工具普及、小城镇功能设施逐渐齐全以及郊区自然环境优越等,从而迅速推动了小城镇的成长和发展。1960年,美国推行“示范城市”试验计划,通过对大城市的人口分流来推进中小城镇的发展。在小城镇建设上,美国政府强调城乡一体化和个性化打造,通过坚持城乡互惠共生原则,注重城市辐射带动乡村,实现工农、城乡双赢的局面;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发达的城乡交通网络体系;结合区位优势和地区特色,关注生活环境品质和休闲旅游功能等多重指标,完成各个小城镇发展规划;制定城镇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统筹监管城镇社会经济运行。当前,美国城乡一体化已经基本形成,在城乡共生模式下,政府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更加重视乡村生态、文化、生活的多元化发展。

 

4.因地制宜型:日本造村运动。二战后,日本偏重城市经济发展,以求快速推动整个国家的繁荣,导致城乡差距巨大,农村严重衰落。为振兴农村,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推行了“造村运动”,其着力点是培植乡村的产业特色、人文魅力和内生动力,强调对乡村资源的综合化、多目标和高效益开发。重要措施一是结合不同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发展模式,“一村一品”随即被广泛效仿;二是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构建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环节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质量与附加值;四是开设各类农业培训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农业知识。“造村运动”成功扭转了乡村凋敝的局面,使日本快速步入了农业现代化之路。进入当代后,面对一些乡村遭遇环境景观破坏的现象,基于民族文化中对“传统”惯有的维护以及根深蒂固的自然崇拜心理,日本通过复兴乡村传统价值观和建立有关法律制度,催发了民众对乡村景观保护的文化自觉。

 

5.自主协同型:韩国新村运动。与日本“造村运动”背景相似,韩国“新村运动”也是在城市工业化繁荣而乡村迅速衰败、城乡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形下展开的。20世纪70年代,韩国在全国实行“勤勉、自助、协同”的新村运动。以政府支援、农民自主和项目开发为突破口,带动农民自发建设家乡。重要措施一是整顿农村生活环境,大力兴建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二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施行“农户副业企业”“新村工厂”“农村工业园区”计划;三是培育和发展互助合作型农协,为农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指导;四是建立村民会馆,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激发农民活力;五是推行国民精神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知识文化水平,创造性地让农民自主建设和管理农村。与日本相比,韩国的“新村运动”是建立在政府低财政投入和农民自主建设基础之上,因此创造了以低成本推动农村跨越式发展的成功典范。

 

以上发达国家乡村建设过程中,都推行传统性与现代性相结合,摒弃乡村景观城市化观念,同时注重制度建设、领土整治、产业优化、基建提升、地域特质和文化导向等。进入当代,发达国家更加强调乡村文化、传统价值观和生态理念在乡村发展中的内在价值和持续“造血”作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后,发达国家乡村又面临提质升级、内涵式发展等问题,乡村建设并未结束。

 

(二)国内乡村建设情况

 

1.国内乡村建设格局现状。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人民公社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农村发展改革和战略举措的实施,不断推动着乡村建设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当前,“三农”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区域间、区域内、农民群体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从区域经济发展程度看,农村呈现两类地理发展形态:一是东南沿海地区的发达型农村区域。因其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而较早实现了乡村工业化,二三产业发展繁荣,成为沿海城市经济带的有机组成部分,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口前来就业,提升了土地市场价值,带动了集体经济的壮大和农民财产性收益的增加。目前,东南沿海地区工业化已进入到中后期,农村劳动力的流向正在发生改变,逆城镇化在一些地区开始出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转向农业农村的规模正逐步扩大。二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业型村庄区域。当地土地细碎化现象严重,主要用于普通粮食生产,产业结构单一,二三产业发展较少。资源匮乏或发掘不足,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整体性贫困相对突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城乡要素流动障碍明显;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严重,农业农村建设人才匮乏,村庄“空心化”问题突出;由于远离城市,无法享受产业集聚和基础设施投资带来的土地增值。

 

从农村内部经济分化看,省市农村内部发展不平衡,经济分化程度较高,收益差距较大。城郊乡村因邻近城市,易受城市辐射带动,区位优势、交通优势、人力资源优势、基础设施优势明显,乡村各类资源更易激活,经济发展机会更多,农民在当地就业和从商比例相对较高,更易形成农民中“精英”群体。相较而言,占乡村绝大多数的偏远乡村和缺乏资源优势的乡村,因缺乏发展机会和改革创新思维,导致经济发展缓慢甚至走向凋敝,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外出务工和务农,“老人农业”现象普遍。

 

从乡村社会分层看,在一般农业型村庄中,按照收入来源,农民大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处于农村社会分层上层的“离农户”,主要是指少数在城市务工获得一技之长或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这部分农民已经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第二类是在乡村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中坚农民”,包括流转土地的种田能手、养殖大户、农机服务专业户、基层市场中的“代办”等,这类农户具有突出的市场经营能力,属于留在村庄中的精英;第三类是“半工半耕”户,主要依靠代际分工与夫妻分工来谋求家庭收入最大化,基本形态是年老的父母在家务农、年轻夫妇外出务工,或是妻子在家务农、丈夫外出务工,形成家庭“两条腿走路”形态;第四类是农村贫困户,这类农户通常只有自家承包地上的农业收入。

 

综合而言,对于国内乡村振兴,主战场是占全国农村80%以上的一般农业型地区和偏远欠缺资源优势的乡村,主要对象(主体)是无法脱离土地的“中坚农民”、“半工半耕”农民和贫困户。乡村振兴任务艰巨,在实践中,要切实保障这些农民群体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效益,探索建立长效增收机制,促进农村内部和城乡之间平衡发展。

 

2.乡村建设典型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批乡村建设范本,其中许多至今仍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施起到示范作用,例如江苏无锡华西村的股份合作模式、辽宁凤城大梨树村的生态果园模式、四川郫都农科村的农家乐旅游模式、安徽黟县宏村的古村保护模式等。

 

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并实施以来,乡村建设加速推进,各地乡村振兴实践典型案例呈现井喷式增长,以点带面,促推我国乡村全面振兴。多省出版发行或对外公布本省乡村振兴典型案例,推广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如湖南省、江苏省、四川省等;一些省出现全国示范样本,如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江苏“新供销”模式等;市县级层面,涌现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卓有成效的代表市县,如广东肇庆的基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湖南新化的电商扶贫创新模式、安徽界首的从贫困县到国家高新区的改革模式、江苏溧阳的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模式、四川乐至的工商资本引“活水”新试验模式等。

 

综合全国乡村建设典型经验,产业兴旺是重点,更大的活力在于深化改革、人才支撑、农民合作、科技创新、资本下乡、组织引领等,不少地方也面临可持续发展问题。因地制宜,发掘新理念,探索新动能,建立长效动态发展机制,是这些乡村需要着力解决的新问题。

 

二、湖南乡村振兴现状分析

 

(一)优势

 

为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应找准本地区各项优势,同时认清存在的问题,方能取长补短,稳健前进。湖南省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势之处主要体现在农业基础、科技实力、传统文化、生态资源、开放格局等方面。

 

1.农业基础广而牢固,农业经济增长快速。湖南是农业大省,土地资源总量丰富、类型齐全,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2018年湖南第一产业中,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3265.9亿元,比上年增长3.7%。大宗农产在全国的地位突出,作为建国以来从未间断向国家提供商品粮的省份,湖南始终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通过严守耕地红线、培育优良品种、出台扶持政策等措施,粮食产能稳步提高,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粮食产量登上600亿斤台阶,至今保持基本稳定。稻谷、猪肉、油菜籽、柑橘、茶叶、棉花、麻类、甘蔗、蔬菜、淡水鱼等产量多年居全国前列。在稳总量的同时,坚持优化生产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实施湘米工程,加强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品牌整合,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健全产业链条,推进高档优质农产品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一县一特”战略目标逐步实现,已基本建立粮食、油料、蔬菜、水果、棉麻丝、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竹木等十大特色产业;农业“百千万”工程取得新进展,“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百片千园万名”现代农业科技工程快速推进。

 

2.农业科研世界居首,技术团队不断强化。作为科教大省,湖南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不断增长,从20世纪70年代的27%提高到目前的60%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袁隆平杂交水稻研究技术遥遥领先世界,为世界粮食供给做出了卓越贡献。2018年,湖南超级杂交稻百亩示范片平均亩产再创新高,耐盐碱杂交稻成功试种。袁隆平院士工作站与企业合作,建设新品种示范试验基地、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制种示范区、湘米示范工程基地等,不断推广水稻新品种新技术,培训服务农民,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支农政策体系持续优化,高科技农业种业企业不断涌现。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集聚湖南涉农科研机构、涉农高校、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创新力量,构建科研协作机制,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坚。2017年,由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发起成立了湖南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由湖南省农学会、湖南省园艺学会等18个会员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了湖南省科协大农业学会联合体。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2019年3月出台了《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每年高薪引进国内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顶尖团队,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等。

 

3.传统村落全国前列,湖湘文化独特深厚。中国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与“源”,“是一个伟大民族几千年传承着的集体记忆、集体呼唤”。湖南传统村落是湖湘礼仪文化、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铸魂”的主要力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公布的5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截止2019年6月,湖南拥有658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位列全国第三,居贵州(724个)、云南(708个)之后;地理格局呈集聚型,主要分布于大湘西地区(含邵阳、张家界、怀化、娄底和湘西自治州)和湘南地区(指衡阳、郴州和永州),两地区传统村落数量占湖南总数的95.29%,其中,大湘西占64.44%,湘南占30.85%;市域层面,以湘西自治州(172个)和怀化(169个)分布最多。与中部地区其他5省拥有的国家级传统村落数量进行对比(表1),湖南明显居首;由于湖南是多民族省份,世居民族有汉、苗、土家、侗、瑶、回、壮、白族等8个,少数民族人口占湖南总人口的10%左右,目前共有少数民族特色村镇9019个,较之其他5省,湖南村落类型最为丰富,地域特征最为显著,价值功能最为多元,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具有代表性;从全国看,相比贵州、云南,湖南经济实力更能推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由此可见,传统村落是湖南乡村振兴重要和珍贵的力量资源。

 

表1  中部6省国家级传统村落数量比较(单位:个)
注:数据源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4.绿水青山生态屏障,物种资源丰富多样。湖南三面环山,地貌多元,有平原、盆地、丘陵地和山地,东有幕阜山脉、罗霄山脉,南有南岭山脉,西有武陵山、雪峰山脉,湘北为洞庭湖平原,湘中为丘陵、河谷相间。地跨长江、珠江两大水系,河网密布,水域发达,湘、资、沅、澧四水贯穿其中。境内区系成分复杂、珍贵物种多样,被誉为全球同纬度地带最有价值的生态区。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在全球范围内独具代表性,拥有具备国际意义的两个生态区:武陵雪峰山脉和南岭罗霄山脉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区。2018年,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70个,面积147.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9.82%。“山水是湖南最靓的名片,生态是湖南最大的资源”,为维护山水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湖南以“一湖四水”为主战场,扎实推进湘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划定了湖南生态保护红线,构建了“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作为湖南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体系持续优化,2018年森林覆盖率达70.24%,并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年来,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芙蓉国里尽朝晖”的湖湘图景正逐渐展开。

 

5.秉持“走出去”“引进来”,开放战略成效显著。湖南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力图打破湖南“不靠海不沿边”的区位劣势,各项政策随即相继出台,为湖南开放崛起提供环境与搭建平台,“走出去”“引进来”驶入了快车道。近几年,湖南构建了水陆空全方位与外界交流互通的交通体系,深化与世界500强、新丝路、自贸区、湘商会、京津冀、港澳台的对接工作;采取政府扶持、企业化运作模式,在省外建设湖南名优商品展示销售中心,打造体验与销售的公共服务平台,宣传推介湖南优质消费品牌,提升湘品知名度,开拓省外市场;支持省内肉制品、茶叶、果蔬、水产品及油茶等重点外向型农产品出口行业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具有湖南地方特色及国际市场开拓潜力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快外贸结构调整,从而形成了“湘品出境”“湘品出湘”“万商入湘”的欣欣向荣场景。通过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欧美国家的农业合作,加强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区域合作,鼓励支持现有涉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高端迈进,培育新的外向型农业企业,湖南全面对外开放的农业战略格局正在加速形成。

 

(二)不足

 

1.农业大而不强,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湖南是农业大省,但非农业强省。农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但人多地少、山丘地貌的特征限制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三产融合深度不够。主要以农业为主,二三产业基础薄弱,三产融合偏低,难以形成完整产业链;农产品附加值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农民合作组织化程度低。二是品牌化程度较低,农业供给质量有待提高。湖南省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仅湘茶品名就有1000多个,湘米品名有200多个,湘油品名有170多个,但品牌实力与影响力不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湘”字号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品牌偏少;农产品品质与市场消费需求存在差距。三是科技转化成效不足,创新研发亟需加强。近年来湖南农业科技竞争力持续提升,但科技课题申报多,成果转化少,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两张皮”现象依然突出。此外,还存在农业科研资金投入较少、创新活力不足、科技服务能力较弱、技术推广难度大等问题。四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增收后劲明显不足。湖南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低于中部地区湖北、江西两省(表2)。2014-2017年,湖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逐年下降(表3)。农民增收途径少,农村产业发展缺乏长效机制,农民增收后劲乏力。五是城市要素下乡阻碍较大,支农体系亟待健全。农村产权不清晰、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业投入高风险等问题,导致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存在较大的阻碍和压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较弱,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服务能力不足;财政支农体系、金融惠农体系仍需完善。

 

表2  2014-2017年全国及中部地区6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单位:元)
注:数据源自《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8)

 

表3  2014-2017年全国及中部地区6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较(单位:%)
注:数据源自《湖南乡村振兴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8)

 

2.传统村落价值重视不够,乡村文化衰败严重。传统村落是不可再生资源。在城镇化、现代化冲击下,传统村落一度被边缘化,农村人口进城、现代信息植入、不合理开发,导致村落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文化衰落化等问题十分突出。近几年,传统村落保护问题由边缘走向中心,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对传统村落价值认识不足。一味强调现代性,村落景观城市化,忽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艺术、经济、科学等价值;大拆大建、任意改造现象突出,忽视传统村落的民族文脉价值。二是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存在误区。重有形的建筑保护,轻无形的原住民文化保护;基层干部急功近利的政绩观驱使,过度开发屡见不鲜。三是传统村落立法保护滞后。由于缺乏法治支撑,村落保护和利用工作阻碍较大,村落消亡现象愈演愈烈。2019年,湘西自治州、怀化市靖州自治县已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开启了湖南传统村落法治化保护工作,但省级村落保护立法依然缺失。江西、贵州、福建已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全国各地村落法治化保护工作正相继展开,湖南传统村落法治建设亟待完善。四是村落人文环境破坏严重。外来文化强势渗透,家族文化、习俗传统的传承日趋弱化,乡村传统价值观念和优秀文化遭受严重挑战;顶层设计、专项设计、村落规划滞后,行动引导和约束效力缺乏;“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开发性破坏”并存,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损毁、消逝加剧;“拯救老屋”行动力量薄弱,资金匮乏,政策缺位,导致修护和开发工作成效甚微。

 

3.环境生态问题相对突出,生态优势变为经济优势任务艰巨。近年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但由于粗放式发展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现实工作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资源环境约束紧缩,农业污染问题严峻。耕地资源供给紧张,土地细碎化问题突出,2016年末湖南耕地面积6230.1万亩,人均耕地面积为0.9亩,约为全国人均耕地(1.52亩)的59%;土地污染严重,重金属污染突出,2016年湖南受重金属污染土地达1420万亩,占湖南耕地面积23%左右;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无序开采,造成地表土层破坏,地下水质污染,部分耕地已无法耕种;部分地方“黑色增长”依然存在。二是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不平衡不充分。由于城镇环境整治力度加大,污染企业逐步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上山下乡”“垃圾围城”现象不少;城乡生态环境治理不充分,污染防治攻坚仍需加强。三是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抗灾能力偏低。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普遍陈旧老化,约30%的中小型水库属于“病危水库”;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偏远地区设施落后尤重;湘西、湘东南大多处于生态脆弱区,农业抵抗自然能力尤弱。四是生态保护意识较弱,环境革命任务艰巨。农村脏乱差的生活习惯、公众恣意破坏山水植被的行为尚未彻底改变;农药化肥过度施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序排放等现象依然突出;“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及“村容村貌革命”亟待推进。五是“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仍需快马加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已作为湖南生态建设的行动纲领。湖南生态资源优越,但生态破坏历史欠账较多,如何释放生态资源中巨大的经济红利,加快生态修复刻不容缓,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全员有责,转变发展思路是为正道。

 

4.乡村振兴人才匮乏,乡村治理亟待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是关键,治理有效是基础。湖南通过乡村人才输送和培育,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乡村人才流失严重,对“中坚农民”重视不够。湖南属输出劳务数量众多之省,2017年外出务工农民工为1245.3万人,比2016增长2.4%,占湖南农业人口数的40%,占湖南总人口的18.15%,其中以青壮年人口为主,由于产业发展薄弱,就业机会缺乏,农村很难留住人才;“中坚农民”是农村重要的经营主体,属于留在村庄中的“能人”,但实践中未充分重视和发挥这一群体的带动作用。二是乡村人才引进机制不健全,本土人员培训力度不足。由于乡村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滞后,人才引进渠道主要为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门槛高、渠道窄、方式少;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返乡创业人员不多;对本土人员培训不够,或流于形式,职业农民缺口明显。三是基层权责界定不清晰,基层服务体系欠完善。基层政府权利和责任不对等,权小责大、有责无权,工作任务繁重,财政收入缩减,考核评价体系不合理,导致内生动力和活力不足,服务群众能力薄弱,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突出。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力量薄弱,致富创新思路普遍缺乏。基层党组织队伍整体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年龄老化,人员不足,对国家政策理解不透,对乡村振兴思路不清,缺乏创新活力,一定程度存在“等靠要”思想。

 

(三)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环境看,我国统筹利用国内国际市场资源的空间不断拓展,但同时国际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扩大农产品进口规模可能导致国内农产品价格受到波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经济全球化进程因为贸易保护主义而受到影响,原油价格上涨推动国内化肥、农药等农资成本上升,水稻、玉米、小麦等基础粮食作物受此影响最为明显,三种粮食生产总成本中,有13%与石油相关。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及重要农产品需求仍将刚性增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因此,妥善应对国际市场风险,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竞争力,任务十分紧迫,亟需以农业科技为支撑,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水平,提升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龙头企业,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推进,我国将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空间会在曲折中不断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引发新一轮科技革命,“互联网+农业”的新型模式正在重塑国际农业产业链,加速推动国内农业发展融入世界农业大格局,助推我国乡村振兴。

 

从国内形势看,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构建了新环境。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快向农业农村渗透,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发展。

 

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多元化、个性化产品需求与日俱增,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成为必然要求。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但农业成本上升挤压农民收入、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依然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基础差、底子薄、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大量农民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重塑城乡关系,加快融合发展是当务之急。

 

具体来看,由于当前我国经济发生巨大转型,持续大幅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空间有限,依靠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难度加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受限,以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道路是必然选择和必须破解的现实难题;农村体制机制改革步入深水区,涉及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持续深化改革的难度加大;乡村地域差异显著,多样性分化的趋势仍将延续,乡村的独特价值和多元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掘和拓展;应对村庄空心化和农村老龄化问题、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任务依然艰巨。

 

从省内发展看,湖南自然环境优越,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农耕文化源远流长,积累了丰富的精耕细作技术经验和农业品种资源,素有“九州粮仓”“湖广熟,天下足”之美誉。地理区位上,北邻长江、南靠两广、毗邻港澳,具有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交通发达,拥有“六纵八橫”高速公路网,“三纵三横”普速铁路网,交会于长沙的京广、沪昆、渝厦高铁,全球空港百强的黄花国际机场。优异的农业自然资源与优越的区位交通相结合,为湖南农业走出湖南、走向全国、迈向世界提供了有利条件。

 

作为内陆省份,近年来,湖南围绕“一带一部”定位,深入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科技创新,加强同省外、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2018年湖南全省经济总量已达3.64万亿元,首次挺进全国八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资源高度集聚,创造了国内瞩目的“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岳麓山大学科技城、潇湘科技要素交易市场、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湘潭院士创新产业园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创新工程稳步推进。湖南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带一路”发展中越来越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深化拓展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港澳台、亚欧非国内国际城市和国家的合作,“湘”字号农副产品不断走出湖南、走向世界。科技进步、对外开放越来越成为推动湖南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长株潭城市群引领作用的进一步扩大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新支撑;消费需求升级为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开辟了新空间;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要素流动提供了新路径。乡村振兴正在湖南大地结出硕果,优秀案例不断涌现,新化县油溪桥村、望城区光明村、长沙县浔龙河村、浏阳市苏故村等一批典型,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干出了特色,形成了品牌,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总的来说,湖南乡村振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湖南有1453个乡镇、5万多个行政村,乡村振兴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一公里”。目前湖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最明显的短板仍然在“三农”。在新一轮中部崛起中,在国际竞争浪潮中,湖南省要把握机遇、应对挑战,集中优势、破解难点,实现乡村建设“崛起赶超”,创造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资兴市流华湾村的村民在售卖特产
吴灿 摄

 

三、湖南乡村振兴对策研究

 

(一)对策总略

 

梳理对比国内外乡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分析总结湖南农村发展的优势与不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放眼国际农业发展趋势,综合国内农村建设现状,立足湖南乡村振兴基础,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议在新一轮中部崛起和长远发展中,湖南乡村振兴应定位于“美丽城乡共同体、特色村落先行区”,应走“精细化、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之路,实现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愿景。“精细化”指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现代化”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国际化”指农业生产对标国际先进和一流标准,加强科技支撑和对外开放格局;“特色化”指以文筑特,文化兴农,振兴湖湘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全域农业产业化、生态化、品牌化战略。具体实施上,打好“三张牌”(产业牌、文化牌、生态牌),做好“两保障”(人才保障、组织保障)。产业牌、文化牌、生态牌重在实现“三个全域”,即“产业全域”“文化全域”和“生态全域”。“全域”指整个湖南乡村地区。

 

(二)做强产业牌

 

总体思路:树立“产业全域”理念,农业产业化覆盖湖南乡村,构建精细农业、科创引领、对外开放、文化强省战略,实现“品牌强农、特色强农、质量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开放强农”六大强农目标,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区域格局:在长株潭地区(长沙、株洲和湘潭)、洞庭湖地区(岳阳、常德和益阳)建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重点发展高效果蔬、花卉苗木、优质粮油、水产养殖等高端高效型产业。

 

在衡阳、张家界、邵阳、娄底4市建立国家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重点发展名优茶叶、优质竹木、特色水果、林下养殖等生态循环型农业。

 

在湘西自治州、怀化、郴州、永州4市(州)建立国内首个面向世界的中国村落文化展示区,重点传承保护中国传统村落文化和湖湘文脉,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文化教育、文化创意、生态康养等新兴文化产业。

 

具体建议:

 

一是构建现代精细农业产业体系。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生产目标,实现“精细研发、精细生产、精细管理、精细营销”的精细农业全产业链模式;建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等,建立集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功能于一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以点带面,推动全域快速发展;突出长株潭城市群、大中城市反哺带动作用,构建“县-镇-村”农业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改善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传承发展传统经典产业;培育发展农村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生态康养、农耕文化、农村养老、共享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强化农业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以市场与质量为导向,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突出差异化发展,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一县一特”“一特一片”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域覆盖,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把农业发展融入“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全面推进“湘”字号品牌建设和推介,推动“湘品出境”“湘品出湘”“万商入湘”;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加强农业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传感技术、遥控遥测技术等关键技术开发;推进农科教产学研联盟,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推行“产业+团队+项目+基地”模式。

 

三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实施三产相加或者相乘的“六次产业”模式,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信息、旅游、文化、健康、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多元产业链网络系统格局;全面推动“互联网+”农业生产方式转型,激发形成新型经营体系,延长和提升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旅一体化综合体建设,完善利益链,以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增加农民收益;加强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化和地标化,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加快农产品储藏、运输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壮大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四是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升农业经营队伍知识水平、专业技术和创新活力,培育认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鼓励促进对小农户的带动帮扶;健全扶持政策,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建设创客园;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以一个或多个乡村社区为基础的综合性合作组织,让“小农”变“大农”;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适合产业化、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农业项目,与农户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

 

五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支持发展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委托流转、土地托管、代耕代种、风险保障金等做法,规范流转土地经营权登记管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完善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扩大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开展水稻等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三)做特文化牌

 

总体思路:树立“文化全域”理念,以文铸魂,发挥湖南文化存量优势,延续湖湘文脉,湖南农业农村发展融入湖湘优秀传统文化,注重内涵式精品化发展观念,为乡村振兴扬帆助航。

 

区域格局:

 

文化核心区:湘西自治州、怀化、郴州、永州4市(州),全区域打造为中国村落文化展示区,主要承担民族文化弘扬、文化展示、教育科研、国际交流合作,构建“政府+高校+企业+团体”建设模式,建成湖南文化阵地和文化高地,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激活区域全要素,探索文化兴农新模式,创新发展文化教育、文化旅游、传统工艺品制作、体验旅游、生态康养、文化创意等衍生业态。

 

文化拓展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张家界、邵阳、娄底10市,农业农村发展体现湖湘文化底蕴,实施现代精细农业,深度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农耕文明,推行“湖湘文化+现代科技”模式,促推文化强农新局面。     

 

具体建议:

 

一是打造特色村落先行区。将湘西自治州、怀化、郴州、永州4市(州)全域建设为中国首个面向国际的传统村落文化展示区,在湘西自治州或怀化建立中国传统村落展示基地,分地区建立区域民族(乡村)文化博物馆、陈列馆、村志馆等;文化保护,法治先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法治建设,制定《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加快推进县市级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制定,创建湖南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的法治环境;搜集认定省市(州)县传统村落,抢救保护湖南村落文化资源;实施传统村落再生计划,用好用足传统村落的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规划引导,因村施策,推进传统村落修复和适度开发,推动“拯救老屋”行动。

 

二是壮大创新乡村文化产业。深挖乡村人文资源(如生产生活、民风民俗、历史故事、特色建筑等)和自然资源(如山水风景、田园景观等),差异化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体验旅游、生态康养、乡居旅游、度假养老、“周末农夫”、土特名优工艺品制作、乡村文化教育基地等新型乡村文化产业;推进乡村文化与旅游、教育、医疗、健康、信息、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延伸产业链,形成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发展新格局;将湖湘文化融入湖南农业农村发展,提升“湘”品内涵品质和品牌价值;发展乡愁产业,推动一批“乡愁湘情”“湘村湘味”“湘音湘韵”等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乡村文化的知名品牌;壮大扶持乡村文化产业经营主体;加强省外境外品牌推介。

 

三是弘扬湖湘优秀文化。深入挖掘传统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发挥湖湘优秀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强大动力作用;保护传承湖湘优秀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振兴,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设立非遗综合性传习基地,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培育一批非遗主题小镇和乡村非遗体验基地,促进乡村就业和产业发展;开展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文物和非遗的调查搜集,线上线下建立湖湘乡村文化博物馆(记忆库);强化红色文化传承与保护;重塑新乡贤文化,充分利用乡贤文化、家风家训等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发挥新乡贤公信力和影响力,助推乡风文明。

 

四是繁荣乡村文化生活。实施乡村公共空间复兴计划,修复祠堂、庙宇、戏台等具有承载乡风文明、维系村民情感的传统公共场所,振兴公共空间凝聚民心、规范道德的功能作用,对后期组建的村庄,实施公共空间建设计划,推广“共享共治”式乡村公共空间;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建立,加强文化站服务效能,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进村入户”,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促进乡土文化焕发生机。

 

(四)做优生态牌

 

总体思路:树立“生态全域”理念,充分利用“绿水青山”这张湖南最靓的名片,坚持高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以及乡村环境整治,高质量打造湖南美丽城乡共同体,营造美丽、绿色、安全、健康的城乡环境,加快实现“芙蓉国里尽朝晖”的湖湘美景。

 

具体建议:

 

一是打造美丽城乡共同体。生态问题关系人类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促推城乡结成命运共同体,全面深化城乡生态文明建设,高度树立城乡一体化理念;推进城镇村联动发展,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湖南绿色发展体系,实现绿色湖南、美丽湖南、健康湖南、宜居湖南;建设生态示范城镇,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发挥不同地域资源优势,激活整合地域资源要素,发展一批城郊卫星型、特色产业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生态型等形式多元功能完备的特色小镇;建设示范精品村,因地制宜,打造A级景区村、田园村、森林村、美丽宜居示范村等;依托“四好农村路”和水域线路带动功能,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廊道,串联各类精品村镇。

 

二是创新转化生态优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促进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经济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农业,以高产、稳产、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有机结合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推进现代精细农业产业发展;乡村生态资源产业化,上下游拓展产业链,打造生态产业集群,做精做细优势产业;推动生态与文化、医疗、教育、旅游、养老、信息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度假、健康养老、生态研学、田园旅居等环境友好和绿色低碳产业;构建生态产业发展体系,跨区域联动发展生态产业,鼓励大湘西与湘南乡村地区联合发展生态文化产业,长株潭与洞庭湖乡村地区联合发展生态科技产业,湖南乡村地区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探索推动生态功能区的适度开发,在生态保护优先基础上,制定生态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提高产业开发的合理性和产业扶贫的精准性。

 

三是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严守耕地红线,严控未利用地开垦,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强化矿山开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牢固树立“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安全战略意识,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出境水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加强绿色空间守护,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进生态环境保护利益。

 

四是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山区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增强农民环保意识,根除农村脏乱差,推进“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革命”;建设垃圾分类示范村示范镇,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提升设施建设,加强回收利用和制度建设,推广浏阳三口镇“垃圾三级分类与利用”经验;建设生态公厕,完善农村公厕日常运维管理财政补助机制,普及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建立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推行城乡垃圾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隆回小沙江花瑶村民早晨出门劳作
胡彬彬 摄

 

(五)做亮人才保障

 

总体思路: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强化人力资本开发,构筑乡村振兴人才洼地,畅通智力、技术、资金、管理下乡通道,激发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活力。推进《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持续创新完善乡村引才、聚才、铸才、育才、扶才、优才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以“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定向扶持”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服务体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林农)职称评定试点;打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示范基地,突出“学历+技能+创业”导向;实施“千名优秀农民境外培训计划”,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或骨干赴境外培训;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教育,鼓励省内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调整增设涉农专业,大力培养农民大学生、农民研究生;完善乡土人才扶持政策,加强对专业大户、技术能人、经营能人等“中坚农民”的重视扶持力度,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充分发挥其带强产业发展、带领技艺传承和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培育乡村企业家,以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依托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涉农企业家联盟和行业协会等平台,培养造就一批懂科技、善创业、会经营、有特色的新时代乡村企业家。

 

二是推进各类人才向乡村集聚。大力引进国内外农业高端人才和团队,健全国内外专家来湘工作激励和补贴机制;选派一批公共管理、农业科技、产业创新、金融服务等领域党政干部、企业家、技术专家等领军人才入乡,以驻村参谋、驻企指导、异地协作等方式为乡村产业振兴、科技应用、乡村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在生活待遇、荣誉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鼓励乡贤回归,吸引农创客、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深入乡村离岗创业创新;落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政策,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和农合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乡村振兴。

 

三是创新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规划、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制定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的管理办法;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融资、场地、培训等扶持政策;设立农村人才发展基金;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明确政策边界,建立资格准入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保护好农民利益;扩大乡镇公务员考录规模,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设置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的职位招考;建立健全以知识产权和服务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六)做实组织保障

 

总体思路:乡村振兴,组织振兴是根本。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信法守法为准绳,以崇德向善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推进《湖南省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不断创新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具体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基层党组织权利与责任;注重招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镇干部,多渠道培养选拔乡镇“本土干部”;健全完善乡镇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乡镇干部在中心工作主战场经受锻炼、勇挑重担;优化提升农村基层带头人队伍,加大从致富能手、经济合作组织负责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力度;大力推进农村乡贤回归,鼓励发展乡贤理事会、参事会、议事会等乡贤组织;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培训力度,提升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知识技能水平;推行不称职村干部“歇职教育”,广泛开展“好支书”“好班子”先进典型的选树与宣传。

 

二是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健全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强化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打造智慧村治;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健全财政投入经费保障制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构筑群众议事平台,推行村民说事制度,构建村民说事、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的闭环体系;推广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三是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三治结合”。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联动体系,提升长效管控和服务能力;完善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化村务公开“亮栏”行动,推进村规民约法治化和规范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德育基地等载体建设,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弘扬文明新风;推进创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和农村“幸福社区”,推动乡村善治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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