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带一路” 倡议的理论创新与典范价值

2017年05月19日

导语:

刚结束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征服了世界,其中既有出乎某些人意料的超前洞察,更蕴含全球治理理论的升级换代。《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3期杂志刊发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王亚军博士的文章,指出作为典型的国际公共产品,中国提出的“ 一带一路” 倡议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基本特征,同时,从设计理念到操作框架、从愿景到行动,都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理论上,“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了全球治理理论的多重创新,丰富和发展了国际合作理论和全球价值链理论;实践上,“一带一路” 倡议兼具区域合作、国际协议等特点,开创了中国外交的新实践和国际合作的新模式。笔者还提出,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如何诠释和完善中国外交新理论,如何构建新安全系统,如何处理新竞合关系,如何加强新机制建设等难题。其中观点可圈可点,对“一带一路”研究颇具启发,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时,先后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合称“一带一路”。这是新时期中国向欧亚大陆乃至世界各国贡献的重要国际公共产品,被称为21世纪最有前途的全球发展战略和国际合作工程。本文从国际公共产品角度,深入解析“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创新与典范价值,系统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公共产品特征

 

国际公共产品是公共产品在全球范围的引申和拓展,指收益及成本均超越单一国界和族群的物品、资源、服务、规则系统或政策体系,(1) 包括国际规则及其执行所需的载体、平台、运行成本以及企业和私人机构对优化全球经济治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或服务。(2) 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主要包括霸权国家提供、国际组织或机制促进主权国家供给、国家间选择性激励供给、全球公民社会和全球公私伙伴关系等。(3) 作为中国推出的新型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既具有公共产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基本特征,又体现出独特的中国品质,是国际公共产品共性与个性的有机统一。

 

(一)共性

 

1.非竞争性。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数量增加不会引起产品成本增加或供应短缺,即增加消费者不会影响供应者及其他消费者的消费。消费者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往往按照自己的方式无节制地消费公共产品,打破供需平衡,从而导致“公地悲剧”。

 

“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开放合作原则,拒绝“零和”思维。《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一带一路’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让共建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4) 在实践中,这一原则得到深刻体现。一方面,参与的国家和组织日益增多,已有100多个国家和组织表达了支持和参与,远远超出“一带一路”的预期范围,业已形成影响广泛的国际合作框架;另一方面,更多国家和组织(既是建设者也是消费者)的参与不仅未影响“一带一路”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产出,反而扩大了其成果和影响。例如,欧亚经济联盟作为一个集体和国际组织加入,使其发展战略与“一带一路”倡议有效对接,扩大了“一带一路”在中亚的影响,为合作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值得指出的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得到了沿线大部分国家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但美国、日本等国家仍对“一带一路”的战略取向存有疑虑,在实际行动中态度暧昧甚至抵制。对此,中国作为倡议发起国,一贯强调“一带一路”建设的开放原则,始终欢迎各方积极参与,体现了宽广的胸怀。

 

2.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由于公共产品存在一定的“外溢效应”,不付费者与付费者同样享有公共产品带来的益处,不能阻止不付费者的消费,即“搭便车者”也可从公共产品中受益。(5) 由此,一些国家不愿提供非排他性国际公共产品,进而引起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表现为国际体系框架无法适应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国际机制难以有效调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等。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付诸实践在许多方面都体现了国际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特征。第一,“一带一路”是新时期中国外交追求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外交理念的生动实践,而这一理念的核心就是合作共赢、成果共享,促进各国共同走向和平与繁荣。第二,“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合作,欢迎古代丝绸之路范围内外的各国参与建设并共享成果。第三,“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水平,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层次。在全球化时代,欧亚大陆腹地的稳定与发展,客观上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积极影响,其他国家和地区在不自觉间已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的不付费消费者。

 

(二)个性

 

“一带一路”可以看作一个整体平台,其上的诸多跨国活动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属性,包括交通、环境、农业等方面。(6) “一带一路”从设计理念到操作框架,从愿景到行动,许多方面都体现着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对外交往史上辉煌的丝绸之路,这一标志性符号及其蕴含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内涵,都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带一路”秉承求同存异、兼容并包的传统思想,融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谋求全人类的福祉,虽然主要针对特定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但“外溢效应”不断惠及域外国家,动态扩大覆盖范围,加速巩固自身建设。

 

第二,随着空间范围和时间跨度的扩大,单一国家无法单独完成“一带一路”公共产品的供给,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等措施,才能实现高水平的规模效应。近年来,西方国家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意愿和能力显著下降。在国际公共产品供需矛盾日益上升之际,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开创了陆海双向开发、横跨欧亚大陆的经济带合作模式,推动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是国际关系史上的创举,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第三,“一带一路”通过互联互通,加强和推进金融、能源、交通、科技等领域的合作,推进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激活和发挥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禀赋优势国家的经济发展潜力,倡导“一国一策”,将多元化的国家和地区紧密相连,共同促进沿线地区快速发展。(7) 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者、发起者、引领者,中国倡导成立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和丝路基金,还将于2017年召开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作用和中国贡献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无可替代。

 

 

二 “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创新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实施和推进伴随着认识、思想和理论的创新。作为新时期中国推出的复合型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不仅开创了中国外交的新实践,而且推动了中国外交及国际关系理论的多重创新。

 

(一)“丝路精神”是对新中国外交核心价值理念的继承性创新

 

中国外交有着独特的原则和理念,既来自当代中国外交实践,又源于悠久的中华文化传统,包括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正确义利观,倡导以“公平、开放、全面、创新”为核心的发展理念等,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成为规范国际关系的重要准则。中国外交核心价值理念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创新完善,永葆生机与活力。

 

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丝路精神”重要理念,其核心意涵可用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加以概括。这一理念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融会贯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元素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建设和谐世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核心理念和主张的精髓,契合“一带一路”建设实际和沿线各国关切,展示了中国与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的广阔胸怀和大国责任。“丝路精神”是中国外交理论在新形势下的又一创新和发展,是中国话语体系在国际关系领域中新的扩大和延伸。

 

(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对全球治理理论的重要贡献

 

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作为与国际社会共同推进全球治理的重要准则。“共商”是对全球治理的基本原则、重点领域、组织机制、发展方向等的共同认识、辨析、判断;“共建”是对全球治理内容的共同建设和创新,当前阶段的重点在于组织机制、重点议题、道义道德和思想理论等;“共享”是通过制度性安排推动全球治理机制更加公正合理,需要体系、秩序、规则等方面的保障。(8)

 

三年多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仅成功指导“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拓展,而且成为中国推动全球治理的核心理念。2015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表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发掘中华文化中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与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9) 2016年9月,在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上,习近平主席阐述的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既与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一脉相承,又丰富和发展了其内涵。(10) “一带一路”日益发展成为中国版的全球化方案,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的国际感召力明显提升。

 

 

(三)“一带一路”是对国际合作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国际关系形式,国际合作的本质是国际行为主体在某些问题领域所进行的政策协调。(11) 新现实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和建构主义从各自的理论假设出发,演绎推论出了霸权合作论、制度合作论和合作文化论等不同的国际合作理论,但都认为国际合作的目的在于维持并固化现有的等级体系,并通过国际权力结构、制度和文化促成合作。(12)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存在着亚欧会议、东盟欧盟、欧盟非盟等亚、欧、非三者间的多种二元主体合作架构。“一带一路”是首个跨亚、欧、非并兼具全球开放性的合作架构,为合作共赢提供了全新思路,为南北合作、南南合作架起了沟通的桥梁。(13) “一带一路”以打造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为目标,以合作平台建设为基础,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构筑全球开放型合作网络,(14) 丰富了国际合作模式,是对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

 

(四)“一带一路”是对全球价值链理论的推动和创新

 

全球价值链是指在全球范围内,从概念设计到产品终结的全生命期中所有创造价值的活动。(15)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正陷入深层次结构性困境,各国积极调整产业发展战略,向产业价值链高端攀升,推动形成新型全球价值链。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饱受技术落后、资源匮乏、经验不足等现实问题的困扰,获得的附加值较低,处于被动局面,迫切需要重构价值链格局。

 

目前,价值链尚未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分布,主要分割成多个区域性价值链,如北美价值链、亚太价值链、欧洲价值链等。这些区域性价值链的特点是以核心经济体为轴心,域内经济体相互依赖成为一个整体,外部经济体很难融入,具有封闭性特征。“一带一路”倡议打破了传统区域价值链的固有模式和地域限制,既注重核心国家的引领带动,又注重价值链各经济体的联系互动,并吸引辐射域外经济体积极参与,逐渐探索形成全球价值链的开放建构路径。(16)

 

 

“一带一路”将中国优质产能、技术和价格优势与广大亚、欧、非国家的市场、劳动力、发展转型需求等结合起来,通过各个层面的战略对接来构建利益共享的全球价值链,实现市场经济规律下生产要素在亚、欧、非国家间新的流动和分配,有助于形成以中国为核心的新型全球价值链,改变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承接发达国家产能转移、处于国际价值链低端的传统格局。三年多来,不论是互联互通还是产能合作,都成为全球价值链的强大动力,加快了全球价值链新格局的深化。

 

三 “一带一路”倡议的典范价值

 

国际公共产品的定位和内涵兼具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双重特征。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公共产品的概念和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逐渐纳入国际协议、政府间合作、国际机制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区域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两大类别和层次渐趋分化明晰。

 

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兼具区域合作、国际协议等特点,同时由于合作领域和范围空前广阔,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正日益成为一项以欧亚大陆为中心、“一带”和“一路”两翼齐飞、陆海统筹、多方参与、惠及全球的国际公共产品。剖析“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公共产品价值,应始终把握区域和全球两大层面的统一。总体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是名副其实的欧亚地区乃至国际合作的全新机制,是中国为促进欧亚国家共同发展提出的新型合作方案,具有发展、和平、文化、合作等方面的典范价值。

 

 

(一)“一带一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提升欧亚地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

 

“一带一路”贯穿广阔的欧亚大陆,联结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这两个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沿线国家和地区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和空间巨大。“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目标是发展沿线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为此,中国提出“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积极推进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与耦合,并确立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产业投资、能源资源、金融、生态环保、人文交流和海上合作等8个重点合作领域,积极促进沿线各国在深化合作中得到共同发展,提升欧亚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三年多来,中国与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与20多个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协议,与沿线17个国家共同建设了46个境外合作区。(17) 201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贸易额突破1万亿美元,占中国外贸总额的25%。(18) 2016年前11个月,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848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外贸总额的1/4强,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累计投资超过180亿美元,创造了超过10亿美元税收和超过16万个就业岗位。(19)

 

与此同时,匈塞铁路、雅万高铁工程陆续开工,中老、中泰等泛亚铁路网建设启动,一批高速公路建设正在推进,陆海空网并进的互联互通网络逐步成型。中蒙俄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建设稳步推进,中欧班列形成常态化运输机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处于工业化、城市化重要阶段,上述合作有力推动着沿线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欧亚地区在全球化浪潮中赶超发展的重要动力,展现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积极作用和迷人魅力。

 

(二)“一带一路”促进沿线国家沟通作,成为欧亚地区和平稳定的积极因素

 

《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共建“一带一路”,要“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20) 这是“一带一路”和平价值的重要体现。

 

 

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公共产品,“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复合型特点,即围绕经贸务实合作这一中心,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开展包括文化科技等领域在内的综合合作,借此努力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这种复合型合作成为拉紧欧亚各国人民精神纽带的积极力量,为欧亚地区和平注入正能量。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安全保障成为中国和沿线各国高度重视的首要问题。中国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并与沿线国家就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对接,这使得“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安全工程,对地区和平具有积极意义。

 

(三)“一带一路”增进沿线各国文化交流,促进文明互鉴

 

“一带一路”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具有促进沿线国家沟通交流的重要意涵。从世界文明和宗教文化圈的主要板块分布看,“一带一路”穿越佛教文化圈、基督教文化圈和伊斯兰教文化圈,细分则包含东亚文化圈、汉字文化圈、东正教文化圈、天主教文化圈、逊尼派和什叶派文化圈等子项。因此,以民心相通、包容互鉴为目标的“一带一路”在设计提出时,即有成为文明交流之路的初衷。

 

在三年多的建设过程中,中国把促进与沿线国家之间文化、体育、教育、艺术、旅游、卫生、考古等领域的交流作为重要考量,努力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沟通和友谊,打造加深欧亚人文交流的重要渠道。中国与各国互办文化年、艺术节,实施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丝路书香工程,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成功,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业已启动。这些合作使沿线国家不同宗教、语言、文化的光芒交相辉映,充分展示了“一带一路”独特的文化价值。

 

(四)“一带一路”开创国际合作新模式,为新时期国际关系提供新的解决方案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国际合作的基本模式停留于国际协议、地区或国际机制等层面。除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外,许多国际合作模式均以区域一体化的形式展开,如欧盟、东盟、非盟、拉共体等。“一带一路”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开创了新型合作模式。一方面,不以传统的区域一体化为目标,而是以沿线各国发展规划对接为基础,以经济贸易合作特别是互联互通建设为重点,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纽带,兼顾能源、金融、文化等领域;另一方面,不以约束性强的合作机制为依托,而主要以双边或多边合作协议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形式予以体现。同时,推动各国政府、企业、社会机构、民间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利合作,构建多主体、全方位、跨领域的合作平台,调动各主体自主参与意愿。

 

 

此外,从地域范围看,“一带一路”涉及国家数量众多,总人口40多亿,2013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规模达2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总人口的63%和世界经济总量的29%。(21) 陆上方向横跨欧亚,延伸至非洲,中东欧、欧盟、中东、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均在其中;海上方向西经东南亚、南亚至印度洋,延伸至欧洲,南经南海、印度尼西亚抵南太平洋。“一带一路”不仅吸引沿线各国参与,而且在技术、资金、设备等环节吸引域外国家通过三方或多方合作广泛参与。与产生于1996年的亚欧会议机制相比,“一带一路”虽然建设时间短,但合作紧密程度远超前者。

 

四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需重点关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年有成。经过三年多的积极推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建设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小成至大成的关键时期。纵观全球,国际合作的规模、影响、活力能与之媲美者鲜有之。应乘势而上,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发展,解决好一系列重点理论和现实问题,全面发挥“一带一路”作为国际公共产品的典范价值。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两大主轴

 

一是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从区域合作公共产品进一步向全球发展公共产品转化,彰显中国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由接受者、参与者到倡议者、主导者的角色转换,突出中国作用和中国贡献。

 

二是利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向国际社会阐释新时期中国外交的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如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共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

 

 

(二)推进“一带一路”理论创新

 

三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应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体系进一步对接,创新“一带一路”理论体系。例如,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因为丝绸之路相知相交,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天然合作伙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等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应在此基础上,创新提出“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关系这一理念,并系统阐释其内涵和意义等,作为中国提出的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打破“西方的地缘政治想象”,超越历史类比与通感的惯性思维,改造重商主义的地缘经济学,代之以合作开放、合作共赢的新地缘经济学,探索和构建中国特色的地缘政治学。(22)

 

(三)打造“一带一路”安全系统工程

 

“一带一路”要成为合作共赢之路,首先必须是一条安全可靠之路。不管是“一带”还是“一路”,均途经不少东西方文明交汇、安全形势复杂严峻的国家和地区。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宗教信仰、民族文化、政治制度、经济水平等差异巨大,使得潜在战乱、局势动荡、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等多元风险并存,可能对“一带一路”的项目、人员、资金、设施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此外,在优势产能输出时,必须考虑异质性环境下产业链衔接的风险及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中国与沿线国家为应对安全风险付出了切实努力,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系统全面考虑潜在风险与应对措施,打造立体多元的安全保障平台体系。

 

(四)稳妥处理与沿线国家的竞合关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着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战略价值,是大国角力的焦点区域,大国的参与和支持对“一带一路”建设尤为重要。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等大国以及欧盟均表示了积极意愿并进行了有效参与。但十分明显,美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仍存疑虑。“一带一路”建设为发展新型大国关系提供了合作平台,中国要在大国外交框架下,稳妥处理“一带一路”与其他大国提出的国际公共产品的竞合关系,找准利益汇聚点,寻求最大公约数,进一步扩大合作共识,弥合潜在分歧。此外,“大事小以仁,小事大以智”,还需妥善处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复杂关系。

 

 

(五)加强机制建设

 

“一带一路”远超“带”和“路”的概念,通过有机串联“引进来”与“走出去”,已成为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全方位开放战略和模式,正重构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甚至世界政治经济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优势产能走出去,涉及的大型合作项目越来越多,在项目设计、组织实施、金融支持、运营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需要各方在高层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对接。与之相比,现有以双边协商、区域合作平台(如“16+1”合作)以及亚投行、丝路基金等为主要载体的机制已显不足。此外,“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是美、俄、日、印、欧等国家和地区传统的合作伙伴,必须以大国心态,遵循国际公共产品创新完善的普遍规律,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达成共识,循序渐进地深入推进机制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2017年5月,中国将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有望在扩大国际合作共识、推进重点领域务实合作及规划长远合作愿景方面达成重要成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继续走深走实。

 

注释:

(1).World Bank, Global Development Finance,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2001.

(2).裴长洪:《全球经济治理、公共品与中国扩大开放》,载《经济研究》,2014 年第3 期,第4—19 页。

(3).Inge Kaul, Exploring the Policy Space Between Markets and States: Global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in Inge Kaul and Pedro Conceição, eds., The New Public Finance: Responding to Global Challenges, Oxford:University Press, 2006;李增刚:《全球公共产品:定义、分类及其供给》,载《经济评论》,2006 年第1 期,第131—140 页;席艳乐、李新:《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政治经济学———兼论中国参与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选择》,载《宏观经济研究》,2011 年第10 期,第67—72 页。

(4).《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http:/ / zhs.mofcom.gov.cn/ article/xxfb/201503/20150300926644.s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日。

(5).樊勇明:《从国际公共产品到区域性公共产品———区域合作理论的新增长点》,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期,第143—152页。

(6).黄河:《公共产品视角下的“一带一路”》,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5年第6期,第138—155页。

(7).李文、蔡建红:《“一带一路”对中国外交新理念的实践意义》,载《东南亚研究》,2015年第3期,第4—9页。

(8).杨洁勉:《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共商共建共享》,载《光明日报》,2016 年6 月16 日。

(9).《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为我国发展和世界和平创造有利条件》,http:/ / www.gov.cn/ xinwen/2015-10/13/ content_2946293.htm,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10).《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的开幕辞(全文)》,http:/ / news.xinhuanet.com/ world/2016-09/04/ c_129268987.htm,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11).陈岳:《国际政治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12).宋秀琚:《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合作理论”的不同解读》,载《国际论坛》,2005 年第5 期,第52—57 页。

(13).李文增:《中国丝绸之路区域发展战略问题研究》,载《理论参考》,2014 年第9 期,第16—19 页。

(14).李朴民:《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共享繁荣发展新机遇》,载《宏观经济管理》,2014 年第8 期,第4—5 页。

(15).陈柳钦:《有关全球价值链理论的研究综述》,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 年第6 期,第55—65 页。

(16).苏庆义:《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构建线性价值链》,http:/ / news.hexun.com/2016-04-28/183600438.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17).邹雅婷:《“ 一带一路”: 国家战略的重大创新》, http:/ / cpc. people. com. cn/ n1/2016/0907/ c64387 -28696571.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18).《习近平:去年中企直投“一带一路”国家150 亿美元》,http:/ / finance.sina.com.cn/ roll/2016-06-22/ docifxtmwri4257016.s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19).《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 为沿线国家创造超16 万个就业岗位》,http:/ / finance.china.com.cn/ roll/20170112/4066720.s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综合司:《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http:/ / zhs.mofcom.gov.cn/ article/ xxfb/201503/20150300926644.shtml,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21).徐立凡:《一带一路辐射面有多大:经济总量21 万亿美元》,http:/ / news.xinhuanet.com/ fortune/2014-10/20/ c_127116969.htm,访问时间:2017 年2 月20 日。

(22).科林·弗林特、张晓通:《“一带一路” 与地缘政治理论创新》,载《外交评论》,2016 年第3 期,第1—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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