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职称改革成为“少数人的盛宴”

2015年11月26日
编者按:2015年教师节前夕,国务院决定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这一利好政策引发社会热议,赞美之声不绝于耳,广大中小学教师精神为之振奋,职业荣誉感大为提升。好事能否办好,会不会重蹈被广为诟病的大学教师职称制度覆辙?请看太和智库研究员、一线教育工作者东禾的解读。

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在解决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中累积已久的沉疴,对中小学教师反应强烈的职评论文要求过高、农村教师晋职难、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亮点鲜明,进步多多,可以预见,这一改革必将给广大中小学教师带来新的福祉,给我国基础教育增添新的活力。
 


 

但是,要将这一利好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处,使职称评聘不再成为中小学教师的“羁绊”,让广大中小学教师安心执教,真真切切地分享到这一改革红利,还有赖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及配套政策的进一步跟进,可以说,中小学职称改革仍然在路上。好事能不能办好,重在细节。
 


 

 

防止正高级教师职称成为“少数人的盛宴”。正高级教师职称设置,从顶层设计上,无疑打破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天花板”,有利于缓解高级教师“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职业倦怠,破解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原现象”,形成基础教育的“人才洼地”,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但自从2009年至今,参与职称改革试点的387万名中小学教职工中,按照新的评价标准和办法新晋升为正高级教师的仅806名,占比仅为万分之二,可谓凤毛麟角。今年9月8日,人社部再次强调中小学正高职称要“坚持高标准、少而精,严格控制数量、总量由国家控制”。如按试点地区6年时间正高新晋比例和人社部的强调表态,正高职称评聘很可能将成为“少数人的盛宴”,绝大多少中小学教师只能“望正高兴叹”、“望正高却步”了。正高级教师职称处于教师职称通道的顶端,顶端收口过小,势必造成中下端通道拥堵,导致教师职称的激励作用受限。有鉴如此,要进一步加强对正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的研究,适当扩大正高级教师评聘比例,使职称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中小学教师。

 

防止乡村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依然“涛声依旧”。此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强调对乡村教教师实行倾斜政策,明确提出“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的确,这一政策导向,对引导教师扎根乡村学校、吸引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器”和“均衡器”的作用。但乡村学校由于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过低,加之学生人数相对较少,致使很多多年在乡村学校工作、师德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青年一腔热血献教育,两鬓白发仍“待聘闺中”。为此,更加关注乡村教师的职称晋升,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高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应纳入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予以切实加强和重点保障。

 

期望职称评聘公平正义阳光撒遍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以来,由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捆绑太多利益,加之职称评聘机制陈旧,导致学校行管人员与一线教师争夺晋职指标现象屡见不鲜。同校一线教师为争有限的晋职指标“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个别教师不惜撕破脸皮,争得你死我活,甚至弄虚作假、恶意诽谤等。中小学职称评聘成为硝烟弥漫的战场。老年教师伤心、中年教师寒心、年轻教师不安心,中小学教师一到评职称就“闹心”成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历程的真实写照。只有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构建多元收入分配机制,严格按标准科学规范操作,才能有力维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公平正义,也才能有效维护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人格和职业尊严。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此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回归教师、教学、教育本质规律的轨道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唯有咬定青山不放松,进一步深化改革,细化实施细则,打通“最后一公里”,才能真正发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作用,锻造出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为推动我国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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