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美国大选观察之四——民主黑洞

2016年11月04日

导语:

美国2016年总统选举,状况频出。除了民调失准、媒体丢脸等问题外,越来越多的美国人不断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对选举制度本身提出了质疑。这种质疑不仅是在宏观上拷问选举人团这种制度设计是否已经成为精英阶层反民主的手段,更在微观上对整个选举投票过程——从选民登记、投票到计票产生了严重怀疑,认为其中存在系统性舞弊行为,至少是存在舞弊漏洞。太和智库北美中心全面搜集信息,对美国总统选举中存在的程序性漏洞及其成因进行了系统梳理,并结合此次大选选情对有关问题作了深入分析。

 

一、“阴谋论”还是“真实的谎言”

      

对于选举舞弊问题,希拉里和特朗普阵营是“屁股决定脑袋”,双方各执一词,观点完全对立。民主党目前由建制派把持,他们在初选阶段好不容易击退了桑德斯代表的改革派的挑战,决心不惜采取任何手段力保希拉里入主白宫,因此对选举存在舞弊可能的说法予以严厉驳斥,将其称为“阴谋论”和对手“绝望的指责”。而共和党建制派则未能守住防线,导致“异类”特朗普杀出重围。这主要是因为共和党建制派低估了美国民众要求切实进行变革的意愿,这种变革不是奥巴马提出的那种止于口头的“变革”,而是触及金融寡头统治根基的变革。特朗普本能地感受到了这一民意倾向,因此他的竞选主攻点并非希拉里的执政理念,而是指责她根本就是没有资格参选的“罪犯”,选举也只是被少数人操纵的不公平的政治游戏,舞弊之举随处可见。

 

 

当然,特朗普并非革命者,他对美式选举的指摘和攻击有其竞选策略考量,但他的揭露至少让世人看到,美国总统选举投票过程的确存在明显漏洞。而这也不能不让人联想,美国的立法者为什么不去修补这些漏洞?美国的行政者又有何资格对别国选举投票指手画脚?所谓双重标准,所谓虚伪,莫过于此。

 

二、漏洞百出的注册登记与投票环节

 

一人一票是民主选举最基本的原则,各国法律也都对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投票做出了相应界定。为防止没有政治权利的人投票,美国制定了选民登记制度,首先,各选区要将有资格投票的选民计入选民名录,其次,入录选民只有事先进行注册,才有资格在11月8日当天参加投票。但问题在于,有些选民未必去注册,注册了也未必会去投票,而有些入录选民则可能已经过逝,这就为舞弊者提供了偷梁换柱、冒名顶替的可乘之机。根据皮尤研究中心2012年总统选举调查统计数据显示:该次选举中约有2400万选民注册登记表存在问题,有的信息已失效,有的信息不准确;约200万已经去世的美国人的名字还在选民名录上;约1200万份选民名录存在“居住地址不准确或其他错误”;约275万选民在多个州进行注册。

 

 

美国人口流动性大,政府数据更新速度跟不上,注册登记出现误差在所难免。但问题是误差总该有个合理的范围,如果过大难免不让人生疑。今年10月,印第安纳州共和党秘书长科尼.劳森披露,她的办公室接到不少选民投诉,称他们在登记之后试图进入系统确认注册或修改信息时被拒绝登陆,系统显示其姓氏和住址已被更改,而此类事件数量大大超过往年,警方已被要求介入调查。

 

在美国,更改选举投票注册信息有两种合法途径:一种是去当地选举办公室重新申领并填写一张注册表格,申请人不必出示身份证件,只需签署一份声明自己系本人的文件即可;另一种是在线更改,只需输入原注册人驾照号码即可,而这一信息在每个县的投票数据库里都可以公开查到,早就掌握在各党派竞选办公室手里。10月4日,美国印第安纳州警方突袭了一个号称帮助选民登记注册,名为“Patriot Majority USA”的组织。有报道称,此事与劳森所说的修改注册信息的举报有关。

 

 

根据美国总统选举投票程序,投票当日,选民只要到投票站出示州选区发放的选民身份认证即可进行投票,而即便注册系统显示的出生日期、姓氏与选民身份认证提供的信息不同,也不会影响其参与投票,这极易导致冒名投票、一人多投、重名废票等问题情况的发生。2000年小布什和戈尔之争导致佛罗里达州重新计票,结果发现有5600张选票存在重名问题,其中68%投民主党,32%投共和党,而最终俩人所得票数相差不过几千票。

 

10月底,科罗拉多州丹佛市的CBS4台播出了一部调查片,披露了大约12名科罗拉多选民涉嫌在科罗拉多和邻近的堪萨斯州重复投票的案例,其中一位名叫林肯.威尔逊的共和党选民承认,2012年总统选举,2010和2014年中期选举,他都投了双份票。堪萨斯州州务卿在片中警告称,此次大选估计会有多达1万人在科罗拉多和堪萨斯重复投票。

 

三、争议中的选民身份核查

 

其实,对于注册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只要在投票当日对投票人身份进行严格核查,便完全能够得到有效规避。但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固守双重标准的奇葩国家,与其采取极端严苛的标准措施监督发展中国家选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美国只有7个州的法律规定投票者“必须”出示带照片的身份证件证明其本人身份,3个州规定须出示身份证件但证件上可以没有照片,8个州要求“应该”携带身份证件且有照片,13个州要求“应该”有身份证件但不必核查证件上的照片是否是投票者本人,20个州无需任何身份证件。2014年,纽约市有调查人员做了一项实验,他们派人顶替原本因死亡、入狱和迁居失去投票资格的人进入投票站投票,结果通过率竟高达97%。

 

 

在联邦层面,1993年克林顿签署“汽车选民法案”(Motor Voter Act),允许选民投票时“不必出示任何身份证件或证明其公民身份”,只要他们在投票站填写表格,声明自己正在领取社会救济或处于失业状态,或正在更新驾照即可参与投票。对此,保守派占主导的几个州一直向法院上诉,要求在本州废除此法,有的挑战成功,有的失败。就在今年年中,美国最高法院刚刚驳回了宾夕法尼亚、威斯康星和阿肯色三个州要求投票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件的上诉。

 

对于选民身份核查问题,民主党一贯主张投票者不必出示身份证件,称此举有利于鼓励选民参与选举投票。他们认为,美国法律将选举舞弊定为重罪,谁故意伪造身份就要承担严重后果,所以不会有人故意这么做,而且事实上历年选举也没有发现大规模舞弊行为。而共和党则主张进行严格审查,认为没有舞弊定案并不意味不存在舞弊行为,鉴于有预谋的舞弊行为组织会很严密,不易抓到证据,如不加以严格审核就更抓不到舞弊犯罪行为,此外,身份核查也有利于增强选举本身的严肃性。

 

 

在共和党支持者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称民主党在选举投票当日会拉着一车车没有投票资格的非法移民,跨选区甚至跨州投票。 特朗普团队经常会引用政治期刊《选举研究》(Electoral Studies)2014年报告中的这样一个数据,即2008年选举中,有大约1/15的非法移民参与过违规投票。有政治学专家认为,在当今美国,很多时候一点点选举舞弊行为所带来的影响都可能是显著的,比如,2008年明尼苏达州参议员竞选,获胜者阿尔.弗兰肯仅仅赢了312票,而这个数字只相当于该州不具备公民身份无资格投票人口总数的0.65%。

 

此外,今年选举最为夸张的是针对投票机的质疑。据保守派媒体披露,10月中旬,伊利诺伊州库克县的投票机被发现出了问题,所有投给共和党的选票会自动计为投给了民主党,该县选举委员会官员证实,这是由于投票机触屏被人故意做了手脚。同时,有选举监督组织报告,马里兰州的投票设备也出现了类似问题。而在此之前亦有大量报道称,一些程序员受雇入侵电脑投票机。近期,共和党人开始在媒体中公开指责,称民主党大金主索罗斯的公司向16个州提供的投票机存在舞弊风险,并发起向白宫请愿,要求禁止使用索罗斯公司提供的投票机,这一请愿已得到12.5万个支持签名。

 

 

纵观美国历史,没有哪一次总统选举像这次一样,出现这么多针对投票程序和设备的质疑。也许,这一切并不存在内在必然联系,对于选举舞弊问题的热炒,只是共和党在大选冲刺阶段影响选情的一种手段。 但是,凡事无风不起浪,选举舞弊问题得到那么多选民的响应,是否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美式民主的系统性舞弊已经让美国人越来越无法忍受了呢?

 

结语

或许,我们真的不应该用“阴谋论”的观点去揣测什么所谓的“系统性舞弊”问题,那些选举程序中的不完美,也仅仅只是美式民主的小小瑕疵,无关宏旨。但中国有句老话叫“一叶落而知天下秋”。尽管美国的民主之花有那么多值得去欣赏的美,但其茎叶之上的点点黑斑也许正是根系病灶的某种表征。托克维尔曾说:“我决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惟一形式。”此话冷静而理智。曾几何时,有多少人被美国的民主制度所倾倒,为之迷狂,视之为圭臬,但历史是客观的,现实也是冷峻的。如果说这些年来,美国在地球村里开垦的那些民主试验田几近绝收是土壤问题,那么今天美国大选中出现的种种乱象,恰恰说明美式民主本身即存在某种先天性基因缺陷。想要修正,何其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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